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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朝思录1-建立人格 | 2008-3-4 9:06:00
 

俺年方三十五岁。十五年之前,俺是个有问题的学生。打架斗殴,萌兄把弟也是有过的。感觉那时,全是受着一股子血气在支配着。后来,随着年纪的增长,打架斗殴的事一般不干了,取而代之的是心机和巧诈,是修饰和伪装。十年前刚上班的时候,自认为自己是个为朋友两肋叉刀的人。自认为是个好人,实在人。朋友同事两句好话,就可以把心掏给人家。那个年代很苦。心里很苦。经常受到伤害。但这种伤害,往往又不能用武力去解决。也不能说。所谓不如意事常八九,可与人言无二三。五六年以后,逐渐和思维模式和周围的人差不多了。用我们局长的话说,喝醉了都不带说实话的。越是喝多了越不说实话。我虽未修到如此高的境界,但口中的真话确实在是少多了。久而久之,也许已经和光同尘了,但确迷失了自己。这个时候,虽然已经不再逞血气之勇,但同青少年时代的我比起来,好象又缺少了点什么。

一样的是,始终自己作不得主。自己活的一样人样也没有。实在讲象个东西。因为自己很少有自知之明。反而象伪装之类的东西已经轻车熟路。

人贵在自知之明,这是人力量的源泉。没有了这个东西,不用说是超常智能的开发,就光说常智能的应用也不能得心应手。如果没有自知之明,有了超常,只不过是会犯下更大的错误而已。

有了自知之明就是有了人格,反之则是丢了人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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